消委會|消委會揭室內遊樂場收費爭議 小朋友爬繩網墮地骨折商戶僅願賠$3,000
撰文: 黃諾韶
發布時間: 2024/07/15 12:56
最後更新: 2024/07/15 16:04
【消委會/兒童室內遊樂場/Playhouse/遊樂場安全/遊樂場收費/繩網洞】近年,兒童室內遊樂場(Playhouse)深受家長和小朋友歡迎,遊戲體驗不乏大型歷奇設施例如繩網洞、巨型波波池或大型滑梯等。消委會表示,今年首半年接獲3宗涉及兒童室內遊樂場投訴,包括:小朋友穿越繩網洞時失足墮下受傷、報讀幼兒遊戲班(Playgroup)獲贈的免費遊玩時間條款欠清晰,以及在會籍到期後,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戶口餘額被全數清零,所設的最低充值限額高於每小時收費卻不設退款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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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|繩網洞失足墮下致骨裂
消委會分享其中一個個案,指投訴人與丈夫攜同小朋友,到 A 室內遊樂場遊玩由斜路、波波池及繩網洞等多個元素組成的大型歷奇設施。丈夫先陪同小朋友入設施內,其後小朋友需獨自穿過小型隧道並步行至繩網洞位置,投訴人則於繩網洞出口處等待。
惟小朋友不幸於穿越繩網洞時,失足從高處直墮地面,檢查傷勢時發現右前臂未能移動,手指亦不能正常屈曲。經醫院醫生檢查後,被診斷為前臂骨移位及手腕骨裂,需即時打石膏以固定患肢。投訴人其後要求商戶退回入場費,並就事件賠償醫療開支或提供其他解決方案,但一直未獲商戶確實回應,故尋求消委會協助。
經消委會介入後,商戶向投訴人作出深切慰問,並提議賠償$3,000。由於小朋友仍處於治療及覆診階段,投訴人尚未接受商戶建議,並正考慮採取法律行動。
消委會|報讀課程送任玩惟優惠條款不清
B 幼兒遊戲班中心推出限時優惠,若消費者一次過報讀 16 堂課程即送「一大一細」4 小時任玩室內遊樂場的優惠;投訴人為其 2 歲幼子報讀並獲贈相關優惠。其後投訴人帶同 4 歲長子享用優惠時,卻被告知條款中的「一細」只適用於報讀了中心課程的學員(即其幼子)。投訴人翻查報名及推廣資料,發現條款中並沒有列明此要求,而當日報讀課程時職員亦沒有解釋相關條款。投訴人不滿商戶未有列明箇中使用限制,為此多次與商戶溝通仍未能達成共識,遂向消委會作出投訴。
商戶向消委會解釋,推出該優惠的原意是希望學員在參與課程之餘,亦能
與父母共享玩樂時間以促進親子關係,但亦承認條款中未有列明優惠僅供報名學員使用,承諾將作出修改並向消費者提供更清晰的資訊。雖然商戶未能安排長子享用遊樂場優惠,但願意向投訴人退回餘下的課程費用。投訴人因擔心幼子年紀太輕,未必適合享用遊樂場設施,最後選擇讓幼子繼續上課,放棄使用優惠,事件得以解決。
消委會|未經通知會籍戶口被清零
實施會員制的 C 室內遊樂場需要消費者先登記註冊,並充值(每次至少$200)成為會員後才可享用服務。投訴人開通了會員卡以享用一年會籍服務。
相隔一段時間後,投訴人帶同小朋友前往遊玩,卻被告知其會籍已到期,以致早前存入的金額被全數清零,獲建議可以充值至少$200 激活會籍。投訴人發現會員卡上並沒有顯示會籍到期日,更沒有列明會籍到期後餘額會清零的條款,但為免小朋友失望,唯有先增值$200 重新啟用會籍。
數月後,投訴人發現收費已經由每小時$100 加至每小時$120,鑑於會員卡內只有$100 餘額,於是便詢問職員可否補$20 差額以遊玩一小時;惟遭一口拒絕,並要求必須充值最少$200 才可完成交易。
投訴人不滿商戶多次強迫消費者充值,故要求消委會介入,並向商戶索回$100 餘額。商戶指出會員卡上已就充值相關條款列明「每次增值額最少為$200」及「餘額不可兌換現金」,因此拒絕退回餘額。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可考慮尋求法律意見。
消委會提醒業界,室內遊樂場的遊戲設計及場地佈置必須嚴守安全標準,妥善評估及管理安全風險,為玩耍人士提供足夠的安全措施,規劃良好親子體驗;亦須清楚列明使用條款及細則,並建議制定靈活的收費政策,既可管理雙方期望,亦可減少不必要爭拗。
消委會|光顧兒童室內遊樂場的貼士
兒童室內遊樂場的安全程度至關重要,消費者在考慮光顧不同場地時,應留意以下事項:
根據《管制免責條款條例》,任何人不得藉合約條款、一般告示或特別向某些人發出的告示,而卸除或局限自己因疏忽引致他人死亡或人身傷害的法律責任。故此,即使商戶之合約中載有免責條款,亦未必可逃避相關的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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